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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立足新常态 顺应新要求 做实做好县乡人大工作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8-08-12 16:05:06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这既是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地方人大推动工作实现新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桂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新常态,顺应新要求,做实做好县乡人大工作。

一、“三个着力”推动政策文件落地生根 

   《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下发,桂东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将落实两个文件精神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政策文件精神落地生根。一是理清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学习贯彻。自文件下发以来,桂东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文件的新要求新部署,把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不同层次、层面会议传达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立足桂东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二是推进深化改革,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桂东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保证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先后制定和完善桂东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暂行办法》、《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2017年深入开展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精准扶贫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的指导意见》、《桂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制度》等办法规定,为常委会依法行权的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争取政策支持,着力推进工作落实。去年换届时,按照要求,及时成立了财经和法制两个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设置9个内设委室。为有效推动文件落地生根,上半年,常委会领导率机关办委人员先后赴周边的茶陵、安仁、永兴、遂川等县考察学习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重点考察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科级领导班子职数安排、干部队伍建设、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及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县委主要负责人详细汇报考察情况,提出桂东人大工作和建设要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乡镇人大干部配备、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制度、电子表决系统等方面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事项,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意在全县范围连人带编调动两位行政编制人员到人大任职,同时采用劳务派遣形式招聘两位年轻干部到人大工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同意县人大安装电子表决系统,装修专门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有效推进了工作的落实。 

二、“三个提升”推进人大履职与时俱进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抓住重点,在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开展监督、进行人事任免、组织代表活动、召开法定会议等方面坚持争先创优,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一是提升决策质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依法行政步伐的加快,地方需要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越来越多,县级人大常委会面对这个挑战,如何才能担负起这个重任,有效行使好权力,是摆在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高质量地决定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召开了专门的会议进行研讨,充分利用新成立的法制委员会的作用,把重点放在会议之外,要求每个决议决定作出前都要先经过对口委室的调研、初审,进行专业把关,再由法制委员会审核,进行法律把关,最后提交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通过。二是提升监督实效。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组织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保证一府两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要求。桂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履行人大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无私无畏,努力提高了监督实效。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提出了《关于完善青娥山景区建设、推进“全域旅游”战略实施的建议》,该项建议被县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为推动该条建议的有效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该条建议列为专题调研的课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该条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这是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将代表建议列为常委会的专题调研课题,推进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改革创新。三是提升整体水平。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一线,联系着群众,关注着民生,反映着民意。抓好县乡两级代表的联动,是活跃人大工作的有效举措。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基层两级人大联动工作的新办法,取得了实际效果。在培训增能上,针对换届后新当选的代表履职能力不强的问题,在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专门安排邀请省、市人大领导对代表如何履职进行培训;召开代表经验交流会,连任代表向新任代表介绍履职经验;在联系带动上,实行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代表、代表联选民制度,实现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无缝对接。此外,为了提升人大工作的整体影响力,在考评“导向”上,制订了《桂东县乡镇人大工作争先创优考核办法》,规范了基层工作行为,激发了争先创优活力。

三、“三个理顺”推进人大工作协调发展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肩负重大职责使命,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理顺好三种关系。一是理顺党委、政府及代表的关系。理顺好人大与同级党委、政府及代表的三角关系是做好县级人大工作的先决条件。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并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汇报,使人大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充分发挥人大的优势,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实际行动;理顺与政府的关系,县人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对政府监督的立足点放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促进上,找准监督与支持的结合点,真心诚意帮助政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理顺与代表的关系,生活上关心代表的冷暖,工作上注重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解决好代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二是理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关系。中央【201510号、省委【201526号文件都强调要“加强上级人大对县乡人大的工作指导”。要加强县乡两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就要处理好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关系。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在处理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关系方面一直保持法律上的监督关系、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关系。监督方面主要表现为对规范性文件交由上级人大进行备案审查;在指导方面主要表现为对业务工作方面的请示、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或委室的培训、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组成人员对人大的视察、调研;在日常联系方面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有关的座谈会、培训会、研讨会,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日常工作中加强联系。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了指导机制,有效促进了乡镇人大依法履职。三是理顺发展与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无论是“五位一体”还是“四个全面”,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发展不仅是党委、政府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的第一要务。人大虽然不在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但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县一级人大虽然没有立法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桂东县人大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民主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通过决定重大事项、监督等工作,为“四个桂东”的建设发展保驾护航。(作者:桂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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