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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会议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2-01-08 17:15:19


上午会议现场


下午会议现场

17,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在桂东宾馆迎宾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有提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维意、何先德分别主持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有提,副主任黄维意、黄绍兴、何先德、何滔滔及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其它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20122月下旬在县城召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并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2012年度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教育局局长李根朝、县住建局局长李晓江、县交通局局长黄子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启龙等4位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本届内未安排会议报告履职情况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院”副职领导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报告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开展三年城乡绿化攻坚活动(2012-2014年)(草案)的议案》。会议认为,开展三年城乡绿化攻坚是加快我县造林绿化建设步伐,推进“生态桂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桂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三个桂东”的客观需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程。会议决定批准《桂东县开展三年城乡绿化攻坚活动方案(2012-2014年)》。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引导,合理规划,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国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家武、钟建刚,县人大常委会李伟雄、郭大虔、陈永祥、李飞雄等领导,县政协副主席左学明,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雨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郴林,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县财政局局长周建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扶江峰,县林业局局长黄嘉荣,县卫生局局长张友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陈伍平县人大常委会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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