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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公报(13届10号)第181期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09-09-21 17:21:07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310号(总第181期) 200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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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题
二、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情况综合
三、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造林绿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四、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函
五、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接受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辞职名单
六、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
    四、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五、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六、表决通过代表辞职。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情况综合


2009916-17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桂东宾馆迎宾楼二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黄仲,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国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红军,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钟建刚,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伟雄及陈永祥等县领导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方忠猷等5位农村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先德、黄绍兴、何滔滔分别主持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周建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全县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克服了全球金融危机和全国财税政策调整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全面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预算约束力增强,管理规范,保障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会议指出,我县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收入质量与往年度相比有所下降;二是上级支持到位资金少,县内财政扶持项目多,资金调度异常困难。为规范财政预算执行,会议建议:1、认真抓好开源节流,加强资金监管;2、加强财政预算约束力,重大临时支出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3、规范政府举绩行为,坚持适当、慎重原则,建立健全偿还机制;4、财政扶持项目资金调度要分清轻重缓急,重点工程重点保证;5、尽快出台部门预算实施办法,对今年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搞好调研,为2010年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打好基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交通局局长黄子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全县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成效较为显著,责任明确,质量监督较到位,资金管理较为规范。会议指出,全县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计划提前实施,资金到位严重不足,上级补助到位滞后,县级配套调拨异常困难,致使老板垫资压力相当大。会议建议:1、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办好交通的意识,切实做好“三年交通大会战”的实施工作;2进一步加大争取上级扶持的力度,上下协调,发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跑资金;3、认真研究交通欠债问题,已计划安排的资金要统筹兼顾,尽快安排到位;4、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现象,加大乡村两级资金筹措力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林业局局长郭远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造林绿化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规定的主要监督方式,根据县委、县政府“两基三县”奋斗目标、“二三五”工作思路和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听取和审议全县造林绿化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在县有线台公布公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分组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呈送县委、县政府。县委书记王周作了重要批示。会议形成了审议意见书(附后),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计划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表决。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树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和部分办理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采取了得力措施和有效形式办理和落实,效果比较明显,91件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20件,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26件,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98.9%。会议指出,有少数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不够重视,答复简单没有实质内容,重答复轻办理,多年来一直提的建议未解决。会议建议:1、承办单位思想上要进一步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带着真情、义务、标准去办理好、落实好;2、要进一步加强督办,通过人大网、有线台、桂东经济向社会公布办理情况,抓重点抓典型,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内司委主任王文清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是监督法规定的主要监督方式,根据我县人口老龄化趋势,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在县有线台公布公开了执法检查计划,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分组深入部分乡镇和相关工作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送达常委组成人员审议。会议形成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附后),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郭旭升等11位同志(名单附后)辞去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关于交办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全县造林绿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县人民政府:

根据《桂东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2009917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县造林绿化专项工作报告,现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造林绿化工作成绩显著

会议认为:我县作为重点林区县,林业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坚持以育林为基础,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不断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县城绿化、庭院绿化有了良好的开端,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以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实现县委、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大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造林绿化工作问题仍然较突出

我县的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规划滞后,种苗品种单一,供应不及时,影响了造林积极性。二是林业生产、管护存在“重造轻管”现象。三是投入不足,林地经济效益提高难,影响了造林绿化积极性。四是迹地造林更新难,影响了造林绿化成果。五是生态公益林转化难,水源山、阔叶林保护不到位,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矛盾加剧。六是县城绿化难。

三、几点建议

为加快我县生态建设步伐,实现全省森林覆盖率最高和“四增加一消灭”的工作目标,特提出如下建议:

1、摸清底子,搞好规划。对全县林业用地进行科学规划,作好乡镇、城市、区域、重点工程、“两沿两环”造林绿化规划,明确生态公益林、阔叶林保护区域、古树名木的保护种类,对发展经济林和开发其它林地项目要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进行。林业部门要提前规划,进一步加强苗木的管理,规范种苗运作,按产业要求,因地制宜积极组织种苗供应。利用全县现代林业总体规划的契机,做好3-5年的年度造林绿化详细规划。

2、健全机制,处理好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关系。一是寻求政策的结合点,把部分生态公益林特别是腹地乡镇经济林较多、生态林较少的生态公益林转化为经济林,适地适树,有规划、有步骤,局部改造为楠竹林、油茶林等。二是理顺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制定县级生态公益林发展、保护的有关规定。

3、加强造林的后续管理,巩固造林成果。要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加强造林地特别是退耕还林的管护,对造林存活率达不到栽植密度的小班,及时组织补植补栽。狠抓幼林抚育,加强林业技术指导和对林农的培训。乡镇要制订村规民约对耕牛等牲畜进行管护,继续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造林绿化爱林护林意识。

4、加大对水源山、阔叶林、古树名木、名花的保护力度。一是对已破坏的水源山、阔叶林要尽快优材更替。二是林业部门要进行采伐限制,对阔叶林一律不发指标。三是堵住源头,一律禁止用阔叶林烧木炭,对市场销售的木炭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有力打击。四是将没有列入生态公益林的成块阔叶林列入生态公益林,提高林农经济效益,解决保护生态与林农效益的矛盾。五是制定落实古树名木、名花保护措施。

5、进一步加大林业投入,改善投入结构。一是不断增加林业建设特别是造林绿化的投入,继续加大林业灾后重建工作的扶持力度,重点将生态公益林、长防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重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按上级要求予以保障;二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护林员待遇;三是制订林区乡镇和腹地乡镇造林、疏残林改造的验收及补助标准;四是搞好林权制度改革,继续鼓励荒山造林、大户造林、股份制造林,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6、规范林业秩序,控制砍伐指标。要严格控制买卖青山,加强护林防火,规范砍伐手续,从严控制砍伐指标,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行为。

7、切实抓好县城绿化工作。一是立体绿化工作必须按规划保证质量。二是新开发房地产必须制定绿化规划,并抓好规划落实,保证好绿化用地。三是突出桂花树种,同时追求多样性。四是将县城周围可见山头列入县城绿化范围,科学规划为景观林带,并建设好公墓山,保护县城周围山头绿化地,巩固绿化成果。五是适当时候出台县城城市绿化规划的管理办法,规范县城绿化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予研究,并请将研究处理意见于11月中旬送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

2009920

 




关于交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函

 

县人民政府: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涉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完善老龄工作网络,老年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逐步落实,“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初显成效,老年人权益得到基本保障。会议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认识老龄工作的重要性。做好老龄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从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围绕“五个老有”的目标,把老龄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考虑、协调发展,当前要着重研究和解决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努力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的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大力开展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积极组织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尊老、敬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道文化,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老年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逐步完善老年服务保障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构筑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要在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的同时,采取引资、融资方式,规划建设不同体系的老年公寓,以适合不同层次老人养老托老的需要。

4、适当加大对老年人事业的经费投入。要深入研究老年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及时制定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工作政策和措施。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对老年人事业投入,特别是农村老年人事业的投入。

以上意见和建议请县政府研究处理,并请在20091231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2009920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接受县十三届人大代表辞职名单

11人)

郭旭升 郭路明 黄焱松 郭益林 郭彦臣 郭建雄

唐国强 朱红波 胡华丰 罗永平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郭有提 郭名远 黄维意 黄绍兴 何先德 何滔滔 李建强 吴建文

王文清 何冠群   陈美华 郭国军 王正县 李耀东 胡玉娇

陈文芳 闵从军 陈细平 刘智祥 郭  

列席:

   周国栋 李红军 钟建刚 李伟雄 陈永祥 李雨林 王郴林

李绍兴 周建新 李晓江 黄子林 罗晓飞 县人大副科级以上干部

请假:

胡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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