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
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4年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主任(扩大)会议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2024年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桂常发〔2017〕8号)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确定15名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行人大常委会职责,依法加强任后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进一步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报告对象和报告时间
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扩大)会议决定并报县委同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谷新波、邝英健、李愈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郭长松、县教育局局长朱飞远、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李耀东、县司法局局长李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方会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郭建军、县统计局局长郭浩雷、县民政局局长罗永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员额法官)陈文芳、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黄海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赵永祥、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肖瑶等15位同志在今年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
三、报告内容和报告期
报告任现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岗位职责内容、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勤政廉洁的情况);
3.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包括参加和列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会议),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情况;
4.按照《县级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工作方案》(桂常办发〔2023〕6号),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情况;
5.按照中共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郴委〔2024〕1号),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
6.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履职情况报告期:本届本岗位任职以来(员额法官为入额以来)。
四、工作流程
1.4月20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关于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公告》,面向社会征求对报告对象的意见,并向报告对象所在单位送达《2024年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同步将公告转发至县人大代表各代表小组,征求县人大代表对报告对象的意见,4月30日以前将收集的意见整理送各履职调查组。
2.5月15日前,履职报告人将履职情况报告初稿送调查组组长,调查组提出修改意见交履职报告人。
3.5月31日前,各调查组对履职报告人进行履职情况调查(履职调查分组安排附后),具体时间由各调查组确定。各调查组要到履职报告人所在单位召开动员会,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分别向县人民政府(主要)分管领导、履职报告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其履职情况,核实有关问题。
4.履职调查工作结束后,各调查组及时形成调查报告和履职情况报告审议发言初稿,6月中旬向主任会议汇报。
5.履职报告人应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的1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送修改后的履职情况报告,并提供电子文档。
6.6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谷新波等1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
7.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交履职报告人研究处理。履职报告人应在收到交办函的4个月内,向常委会会议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8.2024年10月上旬,各调查组就研究处理情况进行回访调查并形成审议发言材料。
9.2024年10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履职报告人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报告县委。对得不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处理。对反映强烈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可组织相关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五、其他事项
相关事宜请与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联系,联系电话:8626059,电子邮箱:gdxrdlgw@163.com。
附件:2024年履职调查分组安排
附件
2024年履职调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郭国军
组 长:李红玉
成 员:黄 星 郭彦臣 张盛君 郭元萍
调查对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员额法官)陈文芳、县司法局局长李茜、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黄海澜三位同志履职情况。收集有关乡镇及代表对其他履职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调查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及相关单位,四都镇、青山乡。
第二组:
带队领导:邓青青
组 长:黄曙光
成 员:钟振乾 陈 雄 黄卉芳 胡永勤 王春林
赵锦樊
调查对象:县教育局局长朱飞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方会康、县民政局局长罗永平三位同志履职情况。收集有关乡镇及代表对其他履职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调查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及相关单位,清泉镇、桥头乡。
第三组:
带队领导:郭远高
组 长:扶良华
成 员:罗海燕 唐胜红 郭小诚 黄晓荣 郭慧勇
赵 鑫
调查对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李耀东、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郭建军、县统计局局长郭浩雷三位同志履职情况。收集有关乡镇及代表对其他履职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调查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及相关单位,普乐镇、大塘镇、新坊乡。
第四组:
带队领导:罗晓飞
组 长:郭小环
成 员:郭惠琦 欧凯娟 郭福星 郭益鹏
赵根珠 李福珍 胡飞强
调查对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谷新波、邝英健、李愈纯三位同志履职情况。收集有关乡镇及代表对其他履职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调查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履职报告对象分管联系单位,沤江镇、沙田镇。
第五组:
带队领导:李 剑
组 长:陈 洁
成 员:郭远福 郑晓敏 郭勇军 钟亚斌 钟建波
调查对象: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郭长松、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赵永祥、员额检察官肖瑶三位同志履职情况。收集有关乡镇及代表对其他履职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调查单位:县政府办、县人民检察院及相关单位,寨前镇、东洛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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