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3届12号(总第1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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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题
二、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情况综合
三、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四、关于将东城区规划为教育文化行政商贸居住区域的决议
五、关于将县城规划区(碓冲、草堂、茅柳三片)征地资金贷款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六、关于将县工资发放中心贷款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七、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题
一、 审议表决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信用联社贷款储备土地的议案和县工资发放中心向建行贷款的议案;
二、投票表决确定2010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人员;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四、讨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五、听取和审议全县造林绿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六、听取和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汇报;
七、其他。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情况综合
会议首先审议了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国栋受县人民政府县长何录春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县城规划区(碓冲、草堂、茅柳三片)征地资金贷款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县工资发放中心贷款事项的议案》,会议举手表决分别通过了决议。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陈文芳、李耀东、闵丛军、胡兰芳等4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将东城区规划为教育文化行政商贸居住区域的议案》,会议通过举手表决作出了《关于将东城区规划为教育文化行政商贸居住区域的决议》。会议还举手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三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了2010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人员,分别为:县科技局局长李冬海,县司法局局长何德明,县人事局局长郭名峰,县监察局局长罗力波,县统计局局长李晓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林业局局长郭远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全县造林绿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林业部门围绕审议意见且不局限于审议意见认真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其中满意13票,满意率为59%,基本满意6票,基本满意率为27%,不满意1票,不满意率5%,弃权2票。会议要求,要持之以恒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特别是加大力度抓好县城可视山头的景观林带建设;要继续跟踪督办迹地还林;要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大县的决定》,实行竹木采伐指标限额管理制度、竹木采伐指标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制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老干局局长罗晓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确定了机构,加大了投入,完善了服务体系,县老干局积极作为,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会议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老人事业的良好局面、养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09年12月25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上旬召开。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将东城区规划为教育文化行政商贸居住区域的决议
(2009年12月25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文芳等4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将东城区规划为教育文化行政商贸居住区域的议案》及其调研报告,会议决定通过这个议案。
一、将东城区规划为教育文化行政商贸居住区域(沿S322线,自县气象局至光明路口段,南面至可视山体倒水范围内,北面至现有东城开发区;沿草堂河,自光明小学至黄石桥,南面至S322线,北面至可视山体倒水范围内)。
二、东城区区域内控制兴办企业,搬迁现有工业企业,禁止工业企业落户该区域。
三、搞好规划设计打造城市精品。要在做好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提下,根据东城区发展定位做好东城区开发建设详细规划,通过近期的重点开发,远期的综合开发,逐步完善功能,创优环境,提升品位,真正把东城区打造成精品城区。
四、从长计议,尽早收储周边可开发利用的土地,保证东城区开发的有序性、规范性。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县城规划区(碓冲、草堂、茅柳三片)征地资金贷款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9年12月25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城规划区(碓冲、草堂、茅柳三片)征地资金贷款事项的决议》,会议同意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1150万元,贷款期限5年,并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县土地储备中心按季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时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本金。该项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县工资发放中心贷款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9年12月25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工资发放中心贷款事项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县工资发放中心向建行贷款270万元列入2010年财政预算,用于偿还此项贷款资金。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郭有提 郭名远 黄维意 黄绍兴
何先德 何滔滔 李建强 吴建文
王文清 何冠群 欧 航 陈美华
郭国军 王正县 李耀东 胡玉娇
陈文芳 闵从军 陈细平 刘智祥
胡兰芳 郭 倩
列席:
周国栋 刘家武 李伟雄 郭大虔
李雨林 甘建萍 李晓江 郭远飞
朱建农 罗晓飞 黄守钊
县人大副科级以上干部
记录:
郭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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