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3届29号(总第198期) 2011年11月25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 录
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题
二、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情况综合
三、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县公安局局长曹龙彪同志履职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四、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县农业局局长钟小年同志履职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五、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郭旭升同志履职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六、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县安监局局长郭远方同志履职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七、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八、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九、关于暂时停止李贡时执行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十、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
会 议 议 题
一、 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局长曹龙彪,县农业局局长钟小年,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郭旭升,县安监局局长郭远方履职情况报告;
二、 人事任免;
三、 审议《桂东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政法机关工作办法》;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乡规划专项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草案);
六、表决通过暂停李贡时代表职务的决议;
七、其他。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情 况 综 合
11月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桂东宾馆迎宾楼五楼会议室和县委政府一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有提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滔滔、黄绍兴分别主持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有提,副主任黄维意、黄绍兴、何先德、何滔滔及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其它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柱中,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国栋,县政协副主席左学明,县人大常委会郭大虔、陈永祥、李飞雄等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雨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郴林, 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县公安局局长曹龙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绍兴,县司法局局长何德明,县农业局局长钟小年,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郭旭升,县安监局局长郭远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晓江,县城乡规划局局长郭捍平,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安监局班子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局长曹龙彪,县农业局局长钟小年,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郭旭升,县安监局局长郭远方的履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四位局长任职以来,都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人大意识较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勤政廉洁,工作业绩较突出。会议要求,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逐步解决。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法》以及《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工作方案》的要求,履职情况报告人员,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函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会议决定任命黄宁树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陈辉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方伯文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陈益民同志的桂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郭赟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有提为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审议通过了《桂东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政法机关工作办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乡规划专项工作报告。会议指出,全县城乡规划滞后,规划体系不够健全;规划意识不强,执行难度大;规划管理不严,规划执法不到位;县城扩容艰难,框架难以拉开;规划职能各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困难;规划超前性不够,公共设施规划功能不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按规定报市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缺乏对规划的长期战略研究。会议建议:规划定位要准、编制要实、管理要细、执法要严、功能要全、环境要优、意识要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2011年12月2日至4日召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暂行停止李贡时执行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曹龙彪同志:
根据《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你的履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你的履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交办函之日起九十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附:关于曹龙彪同志履职需整改的问题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11月25日
关于县公安局局长曹龙彪同志履职情况
报告后需整改的问题
一、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全县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要在狠抓大案要案、命案的侦破的同时,加大对“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办案力度有待加大。个别案件办案水平不高,办案力度不够。如2011年度破现行案率只有26.5%。一些案件欠拖未破。
三、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调查反映社区警务室、农村警务室有名无实。基层派出所力量薄弱,如大塘派出所原有警务人员部分抽调后,长期上班的只有2-3人。个别民警素质不变,工作不够仔细,工作责任不够强。
关于交办县农业局局长钟小年同志
履职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钟小年同志:
根据《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你的履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你履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交办函之日起九十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专题报告。
附:关于钟小年同志履职需整改的问题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11月25日
关于钟小年同志履职需整改的问题
1、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服务“三农”意识;要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整顿农资市场秩序;要加强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要督促农技人员下基层,建立考核考勤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农技站作用,让农民在田间地头能见到农技人员。
2、要加强调查研究,解决下属机构历史遗留问题。
3、要加强干部培训交流使用步伐。
关于交办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郭旭升同志
履职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郭旭升同志:
根据《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你的履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你的履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请你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交办函之日起九十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专题报告。
附:关于郭旭升同志履职需整改的问题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11月25日
1、利益导向政策不够完善。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或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落实不到位。违法生育处罚不够到位,有些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不够60%。进一步创新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优待机制。把利益导向与优质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生育、生产、生活服务三管齐下,努力打造温馨计生、甘露计生、和谐计生。
2、乡镇、村计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实行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定期异地交流调整不够,乡镇计生工作人员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不能打破情面、不便放手开展工作。二是乡村计生专职人员不齐,如新坊乡计生站原有2人,1人借用到计生委,1名长期病休,致使开展活动靠外乡借人。三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计生人员业务不熟。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我县是一个边远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主要在基层。调查反映,由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够,计生宣传不够,群众的生育观念落后,生育政策了解不够。
关于交办县安监局局长郭远方同志履职
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郭远方同志:
根据《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你的履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你的履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交办函之日起九十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附:关于郭远方同志履职需整改的问题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11月25日
关于郭远方同志履职需整改的问题
1、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监管不够。县属各行业内部虽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但作为政府安监主管部门,在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上统筹协调、监督力度不够,比如对学校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消防安全、医疗安全、河道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协调监管措施不够到位,行业安全隐患较多。
2、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滞后,乡镇安监站建设有待加强。装备与标准要求相距甚远,有些方面还处于靠经验管理的状态,与依法、规范、科学管理尚有差距,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严重缺乏;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人员、资金方面严重不足,安监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乡镇安监站只起到了上传下达、报表报送的作用,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3、执法力度不够大,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盲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有待加强,事故处理中存在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范进行处理以及处理没有完全到位的现象。如流源锡矿(即华银矿业有限公司)是全县26个规模企业之一,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采矿证、生产许可证,虽然已下文通知,却仍照常生产。另外私挖乱采稀土、沙石等现象也屡屡发生,安全生产存在较大的隐患。虽然安监局按法律规定履行对有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但对无证企业的安全生产仍有一定监管的责任。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一)
决定任命:
黄宁树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陈辉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二)
任命:
方伯文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陈益民同志的桂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三)
任命:
郭赟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2011年11月25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1年12月2日至4日在桂东召开。
关于暂时停止李贡时执行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1年11月25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贡时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5日表决通过,决定暂时停止李贡时执行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郭有提 黄维意 黄绍兴 何先德 何滔滔
李建强 何冠群 李金山 欧 航 陈美华
郭国军 李耀东 胡玉娇 郭亚飞 陈细平
刘智祥 胡兰芳 郭 倩 钟鹏程
请假:
陈文芳 王正县
列席:
黄柱中 周国栋 左学明 郭大虔 陈永祥
李飞雄 李雨林 王郴林 李绍兴 曹龙彪
钟小年 郭旭升 郭远方 何德明 李晓江
郭捍平 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安监局等4单位班子成员
记录:
黄岭成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湖南省桂东县沤江镇北街3号 邮箱:gdrdb@163.com QQ群:109836630
湘ICP备130085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