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常委会公报
公报(13届32号)第201期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2-06-13 17:15:32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332号(总第201期) 20126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

     

 

一、人事任免;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关于2011年落实错案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汇报;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

五、交办县十三届人大五次、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65,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桂东宾馆迎宾楼五楼二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先德、李飞雄分别主持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副主任黄绍兴、黄维意、何先德、何滔滔、李飞雄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钟建刚,县政协副主席左学明,县人大常委会郭大虔、陈永祥等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郭远高,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雨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郴林,县政府办和有关科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扶江峰为桂东县财政局局长;朱红波为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邓柏松为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志军为桂东县农业局局长;周海燕为桂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李莉莉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胡兰芳、刘佳龙、黄云、郭名德、李正平、郭三才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会议决定免去周建新的桂东县财政局局长职务;扶江峰的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李晓江的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钟小年的桂东县农业局局长职务。会议免去甘健苹的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职务。会议要求:当选的同志要履职尽责为人民,推动跨越发展;苦练内功提素质,创造辉煌业绩;廉洁自律树形象,当好人民公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我县2012年财政预算细化编制和部门预算编制,坚持了预算编制的一般原则,基本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公平、公正性,突出了民本民生和县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基本保障了各项改革方面的财政支出,加大了对基层政权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全年财政收支细化和部门预算编制基本符合我县实际,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2012年度财政预算细化编制和部门预算编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关于2011年落实错案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2011年县政法四家认真落实错案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推进法治桂东,维护全县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指出,部分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责任意识有待增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政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在办案中相互配合与制约有待进一步加强。会议要求,县政法四家要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干警培训;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我县“菜篮子”工程建设虽然得到了加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机制体制不顺、管理体制不严、经费投入不足、检测设备不全、基础设施不强。会议建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政策、科学制订规划、完善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会议交办了县十三届人大五次、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联络工委主任李金山作了交办说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绍兴做办理表态发言。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程序,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单(一)

 

决定任命:

扶江峰为桂东县财政局局长;

朱红波为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邓柏松为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志军为桂东县农业局局长;

周海燕为桂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建新的桂东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扶江峰的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李晓江的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钟小年的桂东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单(二)

 

决定任命:

李莉莉为桂东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单(三)

 

  命:

胡兰芳、刘佳龙、黄云、郭名德、李正平、郭三才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去:

甘健苹的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职务。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12年财政预算细化

编制和部门预算编制的决议

 

201265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扶江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细化及部门预算编制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我县2012年财政预算细化编制和部门预算编制,坚持了预算编制的一般原则,基本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公平、公正性,突出了民本民生和县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基本保障了各项改革方面的财政支出,加大了对基层政权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全年财政收支细化和部门预算编制基本符合我县实际,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2012年度财政预算细化编制和部门预算编制计划。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运球  黄维意  黄绍兴  何先德

何滔滔  李飞雄  李建强  钟鹏程

何冠群      陈美华  李金山

郭国军  李耀东  胡玉娇  郭亚飞

陈文芳  陈细平  刘智祥  胡兰芳

 

请假:

王正县 

列席:

    钟建刚  左学明  郭大虔

陈永祥  郭远高  李雨林  王郴林

李绍兴  扶江峰  何德明   

郭远明  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记录:

黄岭成

 

   相关链接
友情链接: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湖南省桂东县沤江镇北街3号 邮箱:gdrdb@163.com   QQ群:
109836630
湘ICP备13008562号

 


 

湘公网安备 431027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