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3届34号(总第203期) 2012年9月13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
会 议 议 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全县财政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审计局关于2011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的情况报告;
四、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情 况 综 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副主任黄维意、黄绍兴、何先德、何滔滔、李飞雄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黄仲,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国栋,县政协副主席左学明,县人大常委会郭名远、陈永祥等领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启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原清,县政府办和有关科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全县财政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关于2011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1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培植财源,大力发展我县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收入质量,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机关的正常运转,切实保障了重点支出和改善民本民生,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会议指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反映出了一些应引起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不够严谨,存在科目之间资金调剂和违规挂帐等问题;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欠拨数额大,资金调度和维持正常运转压力剧增;三是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存在少结转集中支付结余指标、少计银行利息、违规支付贴息和票据管理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够完善,存在履行合同不到位、办理相关手续不规范等问题;五是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存在不足,工作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从审计结果和调研的情况来看,2011年县财政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县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完成了县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会议建议:1.增强预算意识,强化预算约束力;2.坚持依法治税,确保收入稳定增长;3.认真研究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4.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注重发展民生经济;5.完善财政监督体系,确保财政运行安全;6.提高审计监督实效,确保审计成果落到实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财政局局长扶江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桂东县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1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的情况报告。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 32次会议将69件建议交办给县人民政府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6月28日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领导按照分工安排,主动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截止8月底,均已办理完毕,正在汇集代表反馈意见。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与代表联系和沟通,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
会议首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情况报告,接着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从人、财、物、组织机构等方面优先安排,大力保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据城乡规划法的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切实履行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职能,为加快城乡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议指出,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我县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镇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1.宣传力度不够,执行规划的法律意识不强;2. 规划人员和管理队伍薄弱;3.规划意识不强,执行难度大;4.规划管理不严,规划执法不到位;5.规划超前性不够,公共设施规划功能不全。会议建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干群规划意识;加快规划编制步伐,以规划引领城市建设;加大规划管理力度,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确保规划执行到位;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提升规划队伍素质;加强部门协调衔接,强化部门工作合力。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桂东县2011年财政决算的
决 议
(2012年9月13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的规定,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扶江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桂东县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郭贞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关于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
桂东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运球 黄维意 黄绍兴 何先德
何滔滔 李飞雄 李建强 钟鹏程
何冠群 欧 航 陈美华 李金山
郭国军 王正县 李耀东 胡玉娇
郭亚飞 陈文芳 陈细平 刘智祥
胡兰芳 郭 倩
列席:
黄 仲 周国栋 左学明 郭名远
陈永祥 罗启龙 邓原清 李绍兴
扶江峰 郭贞辉 方石清 邓柏松
郭江波 黄冠欧
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记录:
黄岭成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湖南省桂东县沤江镇北街3号 邮箱:gdrdb@163.com QQ群:109836630
湘ICP备130085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