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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公报(14届3号)第208期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3-06-29 09:59:52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4届3号(总第208期) 201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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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沤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城区学前教育现状的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桂东县县城总体规划(1998-2020)修改(送审稿)》的议案;

四、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关于2012年落实错案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报告;

五、人事任免;

六、安排部署“双联”工作;

七、学习培训。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201362425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桂东宾馆迎宾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子成、李飞雄分别主持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副主任何滔滔、邓子成、李飞雄、黄冠斌、张友恒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黄柱中,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国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钟建刚,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江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杰,县公安局政委汪东清,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陈永祥、黄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绍兴,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焱康,县教育局局长李根朝,县水利局局长张志军,县司法局局长张友鸿,县规划局局长李剑,各乡镇人大主席,拟任人员,驻桂的省市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沤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流域水环境保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的健全、河道综合整治、景观河流的打造方面都取得了实效,但也存在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缺乏流域战略性综合规划、资金投入相对偏少、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排污管道明显不足以及挖山洗沙时有发生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会议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要组织编制沤江流域防护、建设、治理综合规划;二是要突出沤江上游的治理重点,要严禁取沙取石,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改善沤江流域环境;三是要组织一个专业班子,编制可研报告,专项争取市委、市政府及省水利厅将我县纳入“三江”流域及东江湖水源头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保护试点县;四是要把争取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五是成立沤江流域综合治理独立机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学前教育现状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城区幼儿园基本建设全面提速、学前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幼教师资队伍也不断加强。会议指出,目前城区学前教育的现状仍令人堪忧,一是城区现有幼儿园学位不能满足幼儿入园需求,使得城区幼儿园班级人数严重超标;二是园区条件参差不齐,资源配置不均衡,条件简陋、设备不齐;三是保教人员数量质量均严重不足;四是存在管理不规范现象,导致安全隐患较多。会议建议,县政府和教育部门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科学规划布局,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三是要充分整合教育资源,严格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四是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学前教育发展保障;五是要强化师资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学前教育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桂东县县城总体规划(1998-2020)修改(送审稿)》的议案。会议认为,修改后的县城总体规划从整体规划层面、框架设计、功能及指导思想方面都比较合理,符合桂东发展需求,能很好地指导县城的城市建设,规划基本可行。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批准《桂东县县城总体规划(1998-2020)修改(送审稿)》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关于2012年落实错案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2012年县“公、检、法、司”四家认真落实错案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执法办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推进法治桂东建设,维护全县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办案机关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二是个别案件存在超审限的现象;三是法律文书制作粗糙;四是个别案件罪犯存在脱管的现象;五是县看守所安全措施监管不到位;六是部分乡镇对社区矫正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会议要求,县“公、检、法、司”四家,一是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能力和素质;二是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深入查找原因,切实加强整改;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正意识、责任意识,为建设“三个桂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会上,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黄柱中作了讲话,对县“公、检、法、司”四家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要求县“公、检、法、司”四家对会议指出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入查找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严格执法,公平公正;二是健全制度,加强整改;三是强化监督,严格查纠;四是积极作为,再创辉煌。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安排部署了“双联”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冠斌宣读了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常办发201310)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对“双联”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就如何开展好“双联”活动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办委、乡镇人大主席团及省市县人大代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双联”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照“双联”活动方案的目标要求,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义务积极参与、争创特色,按时保质地完成会议提出的具体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组织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人大机关科级干部收看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初任学习报告会视频讲座。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

 

2013624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郭建康同志为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远方同志的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桂东县县城总体规划(19982020)修改

(送审稿)》的决议

 

2013624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桂东县县城总体规划(19982020)修改(送审稿)》的议案。

会议认为,修改后的《桂东县县城总体规划(19982020)修改(送审稿)》,坚持了总体衔接,全面协调,面向未来,布局合理,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并具特色的原则;总体规划达到了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县城总体规划。规划设计部门要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尽快组织编制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用规划引领城市发展,按程序审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社会发展确需变更,必须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会议决定:通过修改后的《桂东县县城总体规划(19982020)修改(送审稿)》。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运球     何滔滔      邓子成     李飞雄

黄冠斌     张友恒      李建强  钟鹏程

何冠群      李金山  扶敏兰

胡玉娇  李耀东   陈 洁  黄曙光

郭亚飞  李 刚   郭益清  黄梦军 

陈细平  黄鹤林    

请假:

李莉莉    钟玉萍   曹小奇

列席:

黄柱中   周国栋    钟建刚   钟江武  

        汪东清    陈永祥    黄绍      

李绍兴    张焱康    李根朝   张志军  

张友鸿         

各乡镇人大主席     拟任人员

驻桂省市人大代表

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记录:

     唐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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