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4届5号(总第210期) 2013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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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议 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胜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郭勇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亚忠等4位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通过有关代表、委员的辞职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的评估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七、人事任免。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情 况 综 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副主任何滔滔、邓子成、李飞雄、黄冠斌、张友恒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长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潘麒任,县政协副主席郭国军,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江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杰,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陈永祥、黄绍兴、何先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绍兴,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黄志宏,县卫生局局长周海燕,县体育局局长郭志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周正沤,县卫生监督所所长陈祥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代表邓世雄(大塘镇)、何年中(沤江镇)、郭远江(沙田镇)、陈力时(寨前镇)、张开生(桥头乡)、赖群英(增口乡),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胜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郭勇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亚忠四位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的四个调查组分别就各自调查的履职对象进行了审议发言。随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应邀列席的县人大代表们纷纷就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及检察院工作积极发言。发言中既充分肯定了四位履职报告人员任职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也客观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建议。会议认为,四位履职报告人员任职以来,都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人大意识较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勤政廉洁,工作业绩较突出,但是本人和单位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同时,要求四位履职报告人员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函3个月内认真研究和整改,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扎实推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覆盖面不断扩大,基金管理不断规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指出,我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稳固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基金支付压力大;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自主缴费比例低,农民参保缴费及养老金待遇领取存在诸多不便;三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不足,经费紧张。会议建议,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一要规范基金管理、预防基金风险;二要加大基金征缴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确保基金稳定增加;三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着力扩大参保覆盖面。
会议审议通过了唐耀根等10名同志辞去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和钟玉萍等3名同志辞去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辞职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的评估报告。会议认为,“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在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生态建设、特色农业规模发展、民生工程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全面分析了在“十二五”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如何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符合桂东发展实际。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注重与上级规划实施的对接,进一步核实“十二五”规划的相关数据,加大相关措施的实施力度,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源和产业的培植力度,使整个规划更有利于向上争资立项,更有利于桂东发展,更利于桂东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县体育局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通过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逐步完善城乡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了全民健身的基础设施,促进了我县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会议指出,我县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设施建设缺乏规划硬性约束;二是健身设施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三是健身设施投入的主体单一化;四是地域特色体育项目尚未挖掘;五是体育专业管理人才十分缺乏。会议建议,县政府及县体育局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加大体育工作领导力度;二是要进一步落实政策法规,加大健身设施建设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力度;四是要进一步改善队伍结构,加大体育人才培养力度。
会议审议通过了《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接受
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辞职名单
(2013年11月4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唐耀根 郭小诚 陈文芳 邝万丽 黄志宏
黄剑强 唐力强 李明奎 钟玉萍 黄曙光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接受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名单
(2013年11月4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黄曙光 黄梦军 钟玉萍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1月4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12月下旬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查桂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二、听取和审查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三、听取和审查桂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四、听取和审查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五、审查和批准桂东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六、审查和批准桂东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七、选举事项;八、其他。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一)
(2013年11月4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曙光同志为桂东县教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根朝同志的桂东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二)
(2013年11月4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显东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业良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冠翻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环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红英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骆声宏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红玉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雄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前宝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茂荣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忠人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扶晓荣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志飞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建财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满根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桂祥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素容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小芹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年中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玉琼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张余良同志的桂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运球 何滔滔 邓子成 李飞雄
黄冠斌 张友恒 李建强 钟鹏程
何冠群 李金山 欧 航 扶敏兰
李耀东 胡玉娇 陈 洁 黄曙光
郭亚飞 李 刚 郭益清 黄梦军
陈细平 黄鹤林 曹小奇 郭 倩
请假:
钟玉萍 李莉莉
列席:
何长青 潘麒任 郭国军 钟江武
周 杰 陈永祥 黄绍兴 何先德
李绍兴 张焱康 黄志宏 周海燕
郭志南 周正沤 陈祥能 邓世雄
何年中 郭远江 陈力时 张开生
赖群英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及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记录:
陈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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