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常委会公报
公报(14届17号)第222期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5-11-06 23:00:25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417号(总第222期)                                201511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5116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桂东宾馆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恒主持了上午的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副主任何滔滔、邓子成、李飞雄、黄冠斌、张友恒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意国,县政协副主席郭国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杰,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黄绍兴、何先德,县政府副处级干部黄嘉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永祥、县政府办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沤江镇人大主席,沤江镇全体农村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首先,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赵文贵同志组织学习和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县《工会法》宣传工作较全面到位,县总工会能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会法》作为首要任务,能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到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基本健全了各级工会组织,乡镇、县直机关及事业、国有企业等部门和单位100%建立健全了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为职工依法维权职责基本得到了发挥,通过源头参与维权、逐步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方式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政府重视支持力度加大,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成效明显。但也还存在学习宣传《工会法》的广泛性和经常性不强、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不够健全、一些基层工会履行职责困难、维权工作乏力、职工活动阵地场所普遍缺乏、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会议建议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要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四个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学习《工会法》;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提高工会干部素质;要突出工会维权基本职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依法按规缴纳工会经费,保障工作正常运转;要进一步加强支持配合,促进工会事业全面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对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办理责任,不断创新办理方式、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健全制度、严格答复程序,加强联系沟通;通过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代表的肯定和好评。但是也还存在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不调查研究,与代表的协商沟通不够;一些单位实效观念不强,办事拖拉等问题。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提高办理工作主动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兑现办理承诺,提高办理实效;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力度,克服各种困难,尽力把建议办得更好,使办理结果更能符合社情民意、真正让代表满意。对CD类代表建议要继续交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5年县人民政府能依照《预算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保持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的势头;面对新常态、新要求,能保证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的支出;预算越来越公平,管理越来越规范,保证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通过审议,会议认为此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政策,符合实际。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高度重视我县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加大争资力度,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提前安排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指出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问题,建议增加2015年预算10219694元,如果2015年预算调整资金不足,县政府应该从专项资金中予以保证国有林场改革的需要,确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的落实,促使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平稳过渡,2016年按照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要按照上级要求足额保证。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批准桂东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批准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511 6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的规定,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扶江峰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所作的《桂东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县人大财经工委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5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运球  何滔滔  邓子成  李飞雄

黄冠斌  张友恒  李建强  何冠群 

钟鹏程  李金山  扶良华  黄曙光 

李耀东  李莉莉  胡玉娇  郑晓敏 

欧凯娟  扶秀娟  张焱康     

黄鹤林  赵文贵   

请假:

郭亚飞  郭益清   曹小奇  

列席:

      孙意国  郭国军      黄绍兴

 何先德  黄嘉荣  李绍兴  赵永祥

      扶江峰 

      沤江镇人大主席

      沤江镇全体农村县人大代表

      县人大机关科级干部

记录:

欧凯娟

 

 

 

 

   相关链接
友情链接: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湖南省桂东县沤江镇北街3号 邮箱:gdrdb@163.com   QQ群:
109836630
湘ICP备13008562号

 


 

湘公网安备 431027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