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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公报(14届18号)第223期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5-12-22 20:04:37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418号(总第223期)                             20151222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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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草案)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的汇报;

三、审议通过《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桂东县红色桂东养生天堂旅游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五、讨论《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组织学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

七、人事任免。

八、其他。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51222-23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桂东宾馆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22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滔滔主持了下午的会议。23日上午,会议由李运球主任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副主任何滔滔、邓子成、李飞雄、黄冠斌、张友恒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郭国军,县人民法院代院长陈安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杰,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陈永祥、黄维意、黄绍兴、何先德,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周建新,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拟任人员,县人大机关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特邀县委书记谭建上,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伍志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长青,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刘真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县十三五规划(草案)编制领导重视,部门配合,进展顺利。发改部门为编制好规划(草案)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十三五规划(草案)提出的定位准确,思路清晰,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符合上级要求,切合桂东实际。会议建议县政府及各部门一要认真做好项目对接工作:注重与国家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业规划、产业规划紧密对接,提升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政策对接,深入细致地研究和掌握罗霄片区扶贫开发政策、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政策,准确把握投资方向;注重项目对接,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搞好规划对接,力争能有更多的项目挤进国家和省级规划。二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优化工作环境:建立健全项目谋划机制,可邀请专家指导并参与项目编制工作,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培训机制,加大项目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成为策划项目的高手,申报项目的能手;建立健全项目争取机制,加大既符合国家资金投向又切合桂东实际的重大项目的争取力度;要把遂桂新高速公路、兴永郴赣铁路两项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桂东一号工程来抓,争取列入省十三五规划。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2015年全县财政综合实力稳步增强,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改革纵深推进,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总体上看,我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在预算执行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主体税源单一,缺乏新增税源,财源发展后劲不足,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大;二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可用财力有限,民生等刚性支出需求增加,资金调度困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是财政预算约束执行不够,与《预算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预算约束力,进一步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认真细化2016年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桂东县红色桂东养生天堂旅游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将桂东县红色桂东养生天堂旅游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组织学习了《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桂东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黄峥嵘同志辞去桂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任命伍志平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决定免去吴冠武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马良权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还任免了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办委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委书记谭建上向新任人员表示祝贺,同时要求,要讲政治,常怀感恩之心,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用出色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关爱、人民的期盼。要讲学习,练就干事之能,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创新工作思路,为全县中心工作多做新贡献。要讲团结,筑牢成事之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集体力量,做到以诚相待。要讲规矩,保持公仆之本,以三严三实为准则,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脚踏实地推进工作。要讲奉献,恪尽为政之责,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谭建上强调,新任人员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加倍的努力投入工作,以显著的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为建设四个桂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李运球勉励新任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一诺千金,说到做到;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切实把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记誓词,依法从政,廉洁为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将桂东县红色桂东

养生天堂旅游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4122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51222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政府购买红色桂东养生天堂旅游服务项目支出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该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约4.9亿元,经招标由桂东县星火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同意将该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按《预算法》规定办理法定手续。县财政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星火集团要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注重项目效益,厉行节约。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5122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元旦前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桂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桂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说明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桂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桂东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桂东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桂东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听取和审查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桂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选举;其他。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峥嵘辞去桂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  

 

20151223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

接受:黄峥嵘辞去桂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单(一)

 

20151223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伍志平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单(二)

 

20151223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良权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一年)。

决定免去:

吴冠武同志的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单(三)

 

20151223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治云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方贵雄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曾昭林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益鹏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李建强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钟鹏程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冠群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单(四)

 

20151223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登波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剑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扶敏兰同志为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局长;

方石清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张志军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郭建军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邓柏松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谷新波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蒋智宇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旭升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郭小诚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何伦泉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张友鸿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罗健东同志为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郭小环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黄子林同志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漾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彭丽娟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李绍兴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子林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张志军同志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黄志江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郭勇强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郭旭升同志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张友鸿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黄嘉荣同志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郭柏藩同志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陈治云、邓柏松、方宁波、黄胜雄、黄光华、郭小诚同志在原单位所任的行政职务因机构改革原因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单(五)

      

20151223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锦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方丽波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斐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运球  何滔滔  邓子成  李飞雄

黄冠斌  张友恒  李建强  何冠群 

钟鹏程  李金山  扶良华  黄曙光 

李耀东  李莉莉  胡玉娇  郑晓敏 

欧凯娟  扶秀娟  张焱康  郭亚飞

    郭益清  赵文贵  黄鹤林

曹小奇   

   特邀参会人员:

谭建上  伍志平  何长青   

   列席:

      郭国军   陈安波      陈永祥 

      黄维意   黄绍兴  何先德  周建新 

          黄志宏   扶江峰  邓若林

      拟任人员

      县人大机关科级干部

记录:

欧凯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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