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5届32号(总第262期)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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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题……………
二、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情况综合………
三、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一)……………………………………………
四、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二)…………………………………………
五、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三)…………………………………………
六、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议 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
六、其他。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情 况 综 合
2021年7月2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丽娟主持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冠斌、郭远高、罗晓飞、李剑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国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嘉荣,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拟任人员以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2019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能积极组织整改落实,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控制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执法监管等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能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不断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切实优化规划审批、严格规划执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规划编制滞后、规划实施难以到位、规划管理有待加强、规划执法监管乏力等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广泛征求各方各界意见、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合理确定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等方面不断推进规划编制步伐;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城市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以社区为网格的巡查机制、强化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不断强化规划实施;要从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优化审批服务、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大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力度等方面不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高了认识,进一步加强了物业管理工作,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房屋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物业管理监督工作、组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提升全社会物业管理意识、部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以及小区业委会组建率、物业服务率等方面仍需加强。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推进审议意见落实见效;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普法宣教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氛围;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多措并举破解我县物管工作存在的瓶颈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20年1月10日《决议》公布施行以来,县检察机关以及监委、法院、公安、司法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时学习,认真贯彻,共同推进我县的法律监督工作,全县法律监督工作呈现出向好发展态势,但对法律监督工作在认识上、质效上和相互配合等方面仍需加强。会议建议,县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深耕主责主业,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17年4月以来,县人民政府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农村水费收缴、枯水季节水量保障、水源安全、运行管护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饮水安全的认识;强化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科学谋划,持续推进联网供水工作。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一)
(2021年7月22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飞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刘国卿同志的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二)
(2021年7月22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永平同志为桂东县民政局局长;
谷新波同志为桂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智勇同志为桂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郭小环同志为桂东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登波同志为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钟小年同志为桂东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育林同志的桂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智勇同志的桂东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郭益清同志的桂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郭建坤同志的桂东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郭学良同志的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臻成同志的桂东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人 事 任 免 名 单(三)
(2021年7月22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欧凯娟同志为桂东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惠琦同志为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火雄同志为桂东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欧凯娟同志的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晓敏同志的桂东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业军 张丽娟 黄冠斌 郭远高 罗晓飞 李 剑
方贵雄 扶良华 黄曙光 李耀东 欧凯娟 李莉莉
郭益鹏 李飞燕 黄 星 郑晓敏 罗海燕 李惠芳
陈治云 曾昭林 邓建东 张友鸿 何德明 郭小诚
李金山 陈 雄 黄卉芳 李福珍 陈子规
请假:
李红玉 黄慧娟 郭垂芳 黄剑波 郭 倩
列席:
周国栋 黄嘉荣 陈安波 邹军华
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组、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桂东分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星火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拟任人员以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记录:
周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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