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永祥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经2011年9月28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永祥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军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凌云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扶增荣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寨前法庭庭长;
郭祎宏同志为桂东县人民法院沙田法庭庭长。
免去:
郭祎宏的桂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方伯文的桂东县人民法院沙田法庭庭长职务;
郭育生的桂东县人民法院寨前法庭庭长职务;
扶增荣的桂东县人民法院寨前法庭副庭长职务。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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