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监督视窗
2011年县人大工作报告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1-01-01 14:21:52

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1230日在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郭有提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县委领导核心,服务经济建设中心,紧扣民心,按照年初提出的“六个立足六个促进”工作思路,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保证了国家机关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加强“决定”落实,促进了生态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跟踪监督抓落实。根据全县工作需要,相继做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09年财政决算的决》、《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10年财政预算细化编制和部门预算编制的决议》、《关于将偿还沤菜水库项目建设贷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等决议决定。继续抓好了《关于保护环境建设生态大县的决定》的落实。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加强环境保护的情况汇报,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木材采伐情况的汇报。为了审议好两个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全县的环境污染整治和全县木材采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汇报,进行了认真研究。常委会会议针对生态县建设责任制未完全落实、环境保护执法有待加强、“两沿两环”造林绿化力度不够、年木材采伐量过大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深化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加强重点污染整治,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统筹安排,兼顾重点林区和非重点林区的利益,保护造林护林积极性;强化领导,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大幅度减少了木材采伐指标。继续开展了“环保世纪行”活动。以“促进污染整治,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为主题,配合市“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开展了集中宣传采访等系列活动,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有关企业和环保基础设施进行了视察,有效推进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高了全民环保意识。“环保世纪行”活动获得全市优秀组织奖。

二、抓住热点问题,促进了民生改善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了民生问题的监督力度。一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针对我县小水电存在同网不同价,城市建设存在规划滞后、功能不全等问题,组织专门调研组,对我县电力体制改革及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等专题进行了调研,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选取事关民生福祉的问题听取工作汇报,促进问题解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廉租房建设的情况汇报。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三是开展了“农民健康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农民健康行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开展农民健康教育”为主题开展活动,促进了药价下降、农合报账比例提高,从整体上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着重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三品”认证、检验检测、市场准入、示范区建设等工作,都取得了较好进展,获得了全市优秀组织奖。认真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边远山区少数民族村,主办了“2010年桂东县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慰问演出”;开展了“6.20”洪灾少数民族受灾群众慰问活动。

三、加强财政监督,促进了财政效能的发挥

着力加强了预算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全县财政决算的情况汇报、2010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细化和部门预算编制的情况汇报、2010年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汇报、2010年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有关问题的汇报和县审计局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提高了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好地维护了财政预算的严肃性。按照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2010年全县部门预算实施办法》,统一标准,全面实行了部门预算,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又保证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较好的促进了全县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和重点项目的推进,特别是较好的解决了育林基金调整、卫生体制改革、燃油税改革等改革实施所涉及的单位预算问题,保障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经营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创新经营理念,进一步拓宽国有资产经营的思路和范围;整合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的建议。认真做好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工作。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汇报。

四、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了公平正义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科学技术进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保证和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汇报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议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了应高度重视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尽早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建立管理机构等6条审议意见。认真听取和审议政法机关工作报告。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2009年贯彻落实《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政法机关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办法》的情况汇报。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备案审查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35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件提出了修改建议。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接访216人(件)次,办理上级人大转办交办5(件)次。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重点信访件,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参与调查,现场督办,从而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规范人事任免,加强了任后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任免的有机统一,规范了任免程序,创新任后监督方式,增强了任职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严格按照《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离任审计、任前发言和颁发任命证书等程序,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人,其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6人,县政府领导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9人,“两院”法律职务人员2人。根据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确定了2010年县监察局局长罗力波等5名同志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为此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工作程序在县有线电视台、县人大网站公布了报告对象,组织5个调查组,深入到报告对象所在单位和乡镇,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报告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局局长罗力波、县司法局局长何德明、县科技局局长李冬海等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审查了原统计局局长李晓波、原人事局局长郭名峰的书面履职报告,并逐一交办了审议意见,要求报告对象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并将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其他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要求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

六、夯实基层基础,促进了自身建设

加强了代表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召开了代表座谈会,进行了培训。完善了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了代表与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联系。部分乡镇组织代表外出考察,扩大了代表的视野,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切实做好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及时召开了建议交办会议,把会议期间收到的98件建议分解到了承办单位,落实了办理责任,提出了办理要求。在办理过程中,注重采取多种督办形式,提高办理质量,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加快办理进度。对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参与,协调解决。同时,选择了《关于贯通龙普公路的建议》、《关于加强对城关完小前小巷管理的建议》等6件建议作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办委重点督办的建议。对重点督办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会同县政府有关领导带领有关县直部门现场督办。县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代县长谭建上同志领办的关于修复濂溪学校校门前水毁道路、县城扩容提质等重点办理的建议,取得了很好成效。通过重点建议的办理,带动了其它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了代表建议落实率。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98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6%,到12月底落实和基本落实率达51%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了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驻县省、市人大代表对黄洞乡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情况、高速公路建设情况、八面山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及保护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对沙田镇高速公路修通后城镇建设进行了前瞻性调研。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到赣州、吉安考察城市规划和管理。组织我县的市人大代表视察了沤菜水库移民建房、黄洞“6.20”洪灾移民建房、县城供水扩改建工程、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106国道改造、西城区开发等项目建设,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沤菜水库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专题汇报。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秘书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就如何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乡镇召开人大会议时,县人大常委会安排了人员到会指导;闭会期间,按照联系分工,深入基层,指导开展代表活动和监督工作。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考核评比,引导乡镇人大工作均衡发展。通过考核评比,寨前、普乐、沙田、桥头、新坊、黄洞等6个乡镇人大被评为2010年度人大工作先进乡镇。切实加强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和研究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和自办网站,加大监督工作公开力度。开展了县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纪念活动,在县有线电视台播出专题片3个;组织了征文活动,收到征文61篇,将获奖作品结集编印了《肩负人民重托,共铸桂东辉煌》一书;县委召开了高规格的纪念桂东县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并出台了县委〔2010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做实。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予以解决。

2011年工作建议

2011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紧紧围绕县委“一三三”发展战略,充分行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分调动各乡镇人大的积极性,解放思想,树立“大理念”,立足于支持,着眼于监督,切实增强工作实效,促进全县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要在“六围绕六致力”上下功夫: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致力推进富民强县进程;围绕夯实“三大基础”,致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围绕建设“三个桂东”,致力行使人大法定权力;围绕实施“三步走”,致力立足长远狠抓当前;围绕“共同谋求发展”,致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围绕树立“大理念”,致力为桂东建设立新功。

一、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致力推进富民强县进程

县委根据省委“四化两型”、市委“两型两源两城”发展战略,审时度势,提出了我县“科学跨越、富民强县”的总体目标。县人大常委会要准确定位,进一步强化县委领导核心意识,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原则,重大工作安排、重点监督事项、重要审议意见主动向县委报告,自觉使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2010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积极作为,促进“科学跨越、富民强县”总体目标的实现。完善人大与“一府两院”联系制度,根据工作开展需要,适时召开人大、政府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通报重点工作,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

二、围绕夯实“三大基础”,致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县人大常委会要以夯实“交通、城市、产业”三大基础作为工作锲入点,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作为。要继续关注交通基础大建设,致力为建设好岳汝高速及其连接线,改造好G106线、S322线,完善好县乡村和景区公路网络服好务,利用好省市人大代表的优势,争取“桂道高速”公路早日启动。要继续关注能源基础大建设,致力为建设好220KV输变电工程、农村配电网升级改造工程、风力发电工程服好务。要审议好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并做出决定,依法保障城市基础大建设,致力为构建好10平方公里、10万人口的县城发展框架,为建设好“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楼在园中”的秀美山城服好务。要积极参与并动员广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产业基础大建设,为办好省级工业园,抓好特色现代农业、特色新型工业、特色生态旅游服好务。

三、围绕建设“三个桂东”,致力行使人大法定权力

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行使好“三权”,坚持依法监督、集体监督、公开监督,为建设“生态桂东、开放桂东、和谐桂东”做出更大的贡献。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生态县建设规划和县城规划修编做出决议、决定,并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抓好落实,经营好、建设好、管理好我们的城市和家园。要继续抓好《关于保护环境建设生态大县的决定》的落实,跟踪落实前几年听取和审议绿化造林、环境保护、木材指标限额等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充分行使监督权。认真审查“一府两院”的规范性文件,对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或不合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改变或撤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督促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认真审查和批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11年全县财政预算,特别是要重视政府举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医疗卫生管理、生态农业产业建设、财政预算细化及其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工作报告;修改完善《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政法机关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办法》,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的工作报告,推进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法律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办理错案的相关责任人,促进司法公正。充分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人事任免办法,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三个桂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继续实行履职报告制度,加强任后监督,积极利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监督手段,维护人事任免工作的严肃性,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感,促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高执行力。2011年,根据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表决结果,要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局长曹龙彪、县农业局局长钟小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郭旭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郭远方等4位同志的履职报告。对2010年度的报告对象,督促搞好整改,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告县委,作为县委评价工作、任用干部的依据。

四、围绕实施“三步走”,致力立足长远狠抓当前

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仅要围绕县委确定的发展战略、县政府正在实施的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督促问题解决,促进社会发展,而且要立足长远,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性、法律性支持。因此,要坚持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听证会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审议通过的县城规划修编,既体现现代化城市的要求和水平,又融合桂东的生态、人文特点,彰显桂东的个性和魅力;力求做到生态县建设规划切实可行,有利于放大桂东生态优势,有利于桂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五、围绕“共同谋求发展”,致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探索监督方法,突出监督重点,力求提高监督实效。围绕全县主要工作和桂东长远发展,选好选准监督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围绕选择的议题,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的办法,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建议和意见,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加强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促进问题解决,促进工作开展,跟踪督办出实效。

六、围绕树立“大理念”,致力为桂东建设立新功

县委号召,要理顺科学跨越与生态大县、国扶穷县、区域小县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生态大县也能发展大产业、国扶穷县也能实现大突破、区域小县也能有大作为”的大理念。县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都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战略部署上来,解放思想,树立“大理念”,振奋精神,做出新贡献。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继续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充分激发机关活力,提高为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基层人大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打造成为“人民之家”、“代表之家”。要加强学习,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要完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办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人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使之成为建设“三个桂东”的主力军。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要采取有力措施,拓宽代表获取信息资源的渠道,让代表知情知政;要健全和完善联系代表制度,接受代表监督,畅通民意渠道;要抓实建议办理,力求取得实效。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联系选民,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建言献策,围绕县委发展战略,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府领导、承办单位负责人、提议代表、新闻单位“五到场”办理机制;重点交办的建议要定期调度、现场处理、专项督查,承办单位要专题研究、专题解决、专题报告办理结果。各乡镇人大要创新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方式,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各级人大代表要在各自的岗位上干事创业,建功立业,带头发展产业,积极参与我县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重点产业的建设,成为我县产业发展的领头羊;带头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必将迎来新的气象。让我们在中共桂东县委的领导下,以全新的理念、崭新的面貌、振奋的精神,投入到建设生态桂东、开放桂东、和谐桂东的伟大实践中为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相关链接
友情链接: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湖南省桂东县沤江镇北街3号 邮箱:gdrdb@163.com   QQ群:
109836630
湘ICP备13008562号

 


 

湘公网安备 431027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