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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桂东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1-08-01 0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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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728,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桂东宾馆迎宾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有提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先德、何滔滔分别主持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0年全县财政决算的情况报告、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12010年财政保持了快速增长,保证了重点支出和基本支出;财政支出结构更加优化,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财政资金灵活调度,重点项目整体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收支缺口大,资金调度困难,政府负债沉重,财政风险加剧;预算的法制性和约束力不强。2011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全面实现“双过半”并保持了高幅度增长;财政支出有保有质、重点突出;争资立项成效显著。会议建议:1、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2、认真研究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3、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4. 严格预算执行。5、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切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批准桂东县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1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免去郭步清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检察院近几年来在加强法律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1.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侦查监督工作取得实效。2.坚持营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审判监督工作有所加强。3.坚持以人为本,法律监督意识和能力有所增强。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会议指出:1.法律监督的意识、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2.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改进。3.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会议建议: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权威。3.积极推进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实效。4.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林政秩序的情况报告。会议指出:1.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效益林矛盾日益凸显;2.偷运盗伐木材现象时有发生;3.野生植物无序挖采、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影响生态平衡;4.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加强,林业基层站所工作环境有待改善,工作人员经济待遇有待提高。会议建议:1.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适时充实林业专业技术人员。2.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3.进一步加强征占用林地的管理,建立健全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4.严格规范低产低效林改造。5.加强森林限额管理。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凭证加工、凭证运输。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四都等乡撤乡建镇的议案。会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四都乡、大塘乡、寨前乡、普乐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四乡撤乡建镇的条件都已基本成熟,撤乡建镇后将为自身发展迎来更好的机遇。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撤消四都乡、大塘乡、寨前乡、普乐乡,建制四都镇、大塘镇、寨前镇、普乐镇,四镇行政区域不变,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有提,副主任黄维意、黄绍兴、何先德、何滔滔及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钟建刚,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雨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郴林,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县财政局局长周建新,县民政局局局长李振林,县林业局局长黄嘉荣,县审计局局长郭贞辉,清泉镇、三洞乡、增口乡、四都乡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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