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丽娟主持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副主任张丽娟、黄冠斌、张友恒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宾心华,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上,县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红玉从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监察法立法历程的亮点、监察法主要内容的科学内涵三个方面组织与会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目前,县人民政府承办的69件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其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全部解决的(A类)共20件,所提问题部分解决的(B类)共23件,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但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共23件,所提问题因法律法规和政策所限,不能解决的(D类)共3件,所提问题能够解决而没有解决的(E类)共0件。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工作上领导重视、办理工作态度认真,进一步完善了办理制度、规范了办理程序,办理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少数单位没有把建议办理工作摆上日程,办理超时限,复文格式不够规范等问题。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办理工作落实,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办理,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县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预算管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2017年财政预算。但是,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中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财政借出资金清欠措施乏力等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科学安排专项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切实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全面清理国库暂付款项,制定清欠工作方案,加大财政借出资金的清欠力度。经会议表决,决定批准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来源:县人大办通讯员唐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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