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滔滔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建强组织学习了《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1名副县长和23名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命。会议要求新任命的人员要倍加珍惜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牢记宗旨,增强发展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建设“三个桂东”作出更大的贡献。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峥嵘对获得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要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兑现各自的承诺;三是要主动接受监督,廉洁从政。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桂东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会议认为,《桂东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是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县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制定的,符合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际。
会议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了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二是搞好调研,制定措施。要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与代表的面商率,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三是改进工作,狠抓落实。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条件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解决;因受各方面条件限制,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代表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和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和信任。四是明确任务,加强协作。五是严格程序,依法办理。所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原则上在6月底以前办理完毕,对于办理确有困难的个别代表建议,最迟必须在7月底前全部办完。会上,县政府办负责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办理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直接抓。二是健全办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督查督办制、沟通联系制、考核奖罚制等制度。三是圆满完成任务。积极主动抓落实,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代表建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长青就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要求。李运球指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力尽为民之责;要认真依法履职,力求务实有效;要加强自身建设,力求廉洁高效。
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峥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长青,县政协副主席李振林,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江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杰,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陈永祥、何先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绍兴,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焱康,拟任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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