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组织学习了《新预算法》。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预算法与原预算法相比,在立法宗旨、预算原则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在全口径预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进行了许多完善。
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局长宋华舟、县林业局局长黄嘉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邓柏松3位同志落实履职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分别就各自调查的报告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发言,部分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大代表作了发言。
会议认为,面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履职情况审议意见,3位同志都能够积极整改,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态度很好、认识很高、措施很硬、整改很实、效果很好。会议要求,要持之以恒、一如既往的抓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不断为建设“红色桂东、美丽桂东、开放桂东、幸福桂东”贡献力量。
会议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通讯员:罗正康、郭琳娟、唐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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