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6月27日,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球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滔滔、邓子成、李飞雄、黄冠斌及各位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长青同志,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国栋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钟建刚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潘麒任同志,县政协副主席郭国军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安波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杰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何先德,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沙田镇人大主席人选、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全县高中教育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命桂东县县乡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
会上,市四届人大代表钟兆雄、陈志东、胡兰芳三位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了履职情况,李明奎、曹小奇、郭少波三位同志向会议进行了书面述职。参与述职的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实际,紧紧围绕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依法行使职权情况、闭会期间履职活动、提出的建议议案以及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献言献策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述职报告。会议对三位口头述职的市四届人大代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通过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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