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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关于解决城镇干部职工医疗报帐难等有关问题的建议
阅读数:次   发布时间:2011-04-14 17:04:24
 领衔代表:  张远良

附议代表:  

建议内容:

2000年后公费医疗进行了改革,不叫干部职工公费医疗费,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出现了住了院的干部职工反映的诸于住院报帐手续复杂、报销比例低、封顶线低、报帐时间短等问题。特别是2007年国家开始对农村农民进行补偿合作医疗以来,国家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改善了农民住院难问题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对农民住院报帐政策及其运行机制的便民性与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运行机制形成了鲜明对比,让许多干部职工(特别是离退休干部职工)产生了强烈的心理反差,从而引发的上访告状事件逐年增多。为此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就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运行机制与新农合政策运行机制作了一些比较,列表如下: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新农村合作医疗

1、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偿

个人按月工资2%缴,人平年300元以上财政按4%配套补偿。

个人缴30/年,国家财政补偿年人平200

2、报帐起付线分省、市、县、乡

按市、县、乡分别为

600400300

按直市县乡700500200100

3、封顶线(最高限度)

2.86万元

8万元

4、报帐比例

按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71%72%73%

按省、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60%65%80%90%

5、报帐规定时间

每月只有1520日为报帐日

每月125日为报帐日

6、报帐程序

县内医疗就医的有9道程序

5000元以内县内定点医院、出院即付5000元以上及县外医院5道程序

 

 

通过以上6项对比,很容易看出,城镇职工医疗确实是具有个人缴费高、起付线高、封顶线低、报帐程序复杂,月规定报帐日期太短等问题,正是由于这些问题,导致住了院的大部分干部职工(特别是离退休干部职工)对现行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及运行机制形成诟病,对政府有关部门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影响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对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为此提出以下解决建议:

一是参照新农合运作模式,简化住院报帐程序,非在本县内的定点医院凭医保证和身份证即可住院,出院时在规定限额内在医院即可兑付。

二是提高财政补偿配套比例(据了解其他县市及市级以上财政配套补偿是6%),相应提高封顶线,且与有关大病救助政策相配套、相衔接。

三是参照新农合政策降低起付线。

四是每月报帐时间延长到15个工作日以上,或者延长对乡镇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后家住农村的干部职工的报帐时间。

五是加强医保中心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训,以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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